由于难以跟踪外国干预行为,史蒂文·麦金农向下议院提出了这一提案。他负责策划执政自由党的立法议程。限制措施适用于注册政党、选举协会、候选人、初选参与者,以及进行政治广告的第三方。

如果法案获得通过,接受加密货币捐款的收款人必须在30天内退还资金。对于个人违规行为,罚款最高可达25,000加元(18,000美元),对于组织则最高可达100,000加元(72,000美元)。

在加拿大,自2019年以来,加密货币捐款已被允许作为非货币性贡献,类似于财产。然而,本地大党派公开表示不接受这些捐款。2024年,加拿大也曾尝试引入类似限制,但该提案在下议院的二读中遭到否决。